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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上车辆爆胎未开双闪驾驶人被罚款200元记3分
2019-10-15 09:14:58 来源:太原晚报

车辆在高速公路上爆胎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必须迅速采取措施提醒后车紧急避让。而驾驶人韩某不仅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还和车上人员站在车旁围观。10月10日,省公安厅交管局通报一起发生在高速公路上的典型违法案例。最终,交警依法对韩某做出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10月1日,山西高速交警一支队十大队民警巡逻至辖区 S50 太佳高速公路时,发现一辆轿车停在快车道且未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只在车后方摆放了一个红色马扎,车旁还站着三四个人,其中还有人怀抱婴儿。后方车辆见此情况纷纷紧急避让,情况十分危险。民警了解到这辆车爆胎的情况后,赶紧在轿车后方摆放上反光锥筒,指挥后车提前减速避让。同时,迅速将故障车辆转移至应急车道,让出快车道,将车上人员转移到路外安全地带。当交警询问驾驶人韩某为何不采取措施时,韩某的回答令人大跌眼镜,“不敢挪车是怕毁车,开双闪没什么用还费电,车上没有三角架,所以就摆了个马扎做样子。”
      交警当即对他进行批评教育,告知他高速公路行车前要对车辆全面检查,防止带“病”上路。自驾出行时,要尽量带全三角警示牌、备胎、千斤顶等应急“神器”。如果车辆发生故障,应首先将车上人员转移至路外安全地点;如果车辆能移动,应移至应急车道或应急停车带;如果车辆无法移动,要开启报警闪光灯并在后方摆放三角架,且三角架应放置在来车方向150米外,夜间应延长警示距离。(记者 杨沫 通讯员 郭红元)

(责任编辑:李鑫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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