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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楼发生一起轿车撞伤行人道路交通事故案件
2019-10-17 10:17:23 来源:黄河新闻网

10月11日晚18时45分许,石楼县故乡附近公路发生一起伤人道路交通事故,接警后,石楼交警迅速赶赴现场,开展现场勘察与人员救助工作。
      经调查得知,朱某驾驶晋AL62xx小型轿车从太原启程到石楼,在18时45分许行驶至故乡附近公路时,不慎与过马路的行人贺某相撞,贺某受伤倒地,被紧急送到石楼县人民医院进行救治。
      石楼交警认定:当事人朱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负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贺某无责。

(责任编辑:李鑫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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