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闫晓红)2019年10月23日12时12分许,穆某某(男,25岁,大武镇大武一村人,)驾驶晋J4X***海马牌小型轿车从大武镇大桥去大武一村临时安置区,由南向北行驶至209国道方山县大武镇红罗沟村路段(494KM+900M处)时,与路边等待巴士的行人刘某某(男,37岁,峪口镇峪口村人)相撞,导致发生刘某某受伤、晋J4X***海马牌小型轿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经初步调查,穆某某驾驶机动车在未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通行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目前,伤者已被司机送往吕梁市人民医院,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交警温馨提示:
行车时应注意:一、文明驾驶,主动礼让行人。
二、不酒后驾驶,不疲劳驾驶,不随意调头,不随意停车。
三、不超速行驶。
(责任编辑:吕奋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