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闫晓红)2019年11月10日10时许,常某某(男,48岁,汾阳市冀村镇仁岩村人)驾驶晋J****X(牵引)、晋K****(挂)重型货车从方山县大武镇店坪沟出发去榆林,行驶至店梁线大武镇白家山村路段时,因躲避相对方向驶来的轿车,导致撞在了护栏上,造成货车及护栏受损的交通事故。
经初步调查,常某某驾驶机动车在未确保安全和未保持安全车速的情况下通行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交警温馨提示:广大驾驶员朋友,在山路弯道行驶时减速慢行,尽量避免超车,因为山路比较狭窄,弯道多,在进入弯道前,可以鸣笛让可能出现的对向车辆注意。注意控制车速和车距,还要把视线放远,尽量看清路面和路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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