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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林交警提供百顶共享头盔 消解街头骑行安全隐患
2019-11-26 11:48:56 来源:山西日报
      11月25日,早高峰,穿梭在吕梁市柳林县城区街道的各种车辆忙碌而有序。骑行摩托车的人们,头上佩戴的一顶顶安全头盔,形成了这个小县城一道独特的风景线。
      在交警二中队执勤点,整齐摆放着100顶安全头盔供人们免费借用。“我们不仅是执法者,更是服务者。”柳林县青龙大桥十字路口,正在执勤的柳林县交警大队队长助理、城区三中队队长王泽宇向记者介绍该中队自费购买的共享头盔的创新做法。
      柳林县城面积小,人口密集。出行难、停车难,加之县域内工矿企业较多,摩托车成为人们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全县摩托车保有量26405辆,占机动车总量的28%;城区电动车存量约4万辆。这些车辆在方便群众出行同时,也潜在着巨大的安全隐患。仅2019年第一季度,该县就发生摩托车交通事故52起,致9人死亡,占交通事故起数的40.3%。
      今年4月份,柳林县交警队部署开展“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刚开始,群众大多有明显抵触情绪,不理解,不配合。”王泽宇介绍。“比北京上海管得严”“交警与头盔经销商有勾结”等一些负面信息迅速在网上传播,舆论导向一度将矛头指向交警部门。
      “同志们执法压力大,一度工作情绪消极,行动推进异常艰难。”柳林县交警大队大队长刘建平向记者说。“宁要骂声,不要哭声。”他经常用这句话来勉励一线的执法同志们。
      “教育与处罚并举,我们不仅是执法者,更是服务者。”刘建平介绍道,交警各中队以人性化执法为基准,学习先进经验,逐渐摸索出一套相对成熟的执法流程。“对第一次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者予以警告,写保证书后放行;第二次违法者,查扣摩托车,驾驶员当2个小时交通志愿者或接受处罚后放行;第三次违法者,罚款50元,责令其改正后放行。”
      半年来,全县共查处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26319例。带来的效果是:第二季度摩托车事故率同比下降60%;第三季度同比下降70%。企业、学校驾乘摩托车、电动车头盔佩戴率达95%以上,城区达90%以上,农村地区达80%以上。(记者 燕中兴 通讯员 张 羽)
    
(责任编辑:李鑫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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