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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楼一司机:骑摩托逆行受伤担主责
2019-12-09 11:12:56 来源:黄河新闻网
      石楼城区大街上摩托车、电动门、自行车总会出现不按规定行驶的情况,这是交警管理的短板,也是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原因之一。
      4月30日,康某骑摩托车在石楼县城转盘附近公路逆向行驶,与马某驾驶的小型客车相撞,康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
      对康某来说,走这条路逆行是再熟悉不过的操作,他经常这样做。逆行走得快,直达目的地。他总以为自己骑的不过是摩托车而已,怎么走可以简单对待,不值得郑重其事走规定路线。没想到他的这一不重视,在平时没事,在这一天就引发了交通事故,自己被撞,浑身疼痛。
      更让他痛苦的是,石楼交警认为,他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的规定,在这起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至今提起这件事,康某都后悔不迭,连连叹气。(梁燕则)
(责任编辑:吕奋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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