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好冬季安全攻坚战,有效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12月19日,石楼交警按照吕梁市交警支队统一安排,从晚8时到次日凌晨2时,在辖区各大路口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当晚22时14分许,罗村中队民警在延安街崇文桥附近公路路查,示意韩某驾驶的晋JS98xx小型轿车停车接受检查时,韩某支支吾吾未能提供驾驶证,且浑身散发着浓烈的酒精气味。交警当即对韩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183mg/100ml。民警带韩某到石楼县人民医院抽血送检,于次日收到山西省交口县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文书,确认在韩某血样中检出乙醇,含量为165.05mg/100ml,韩某属于醉驾,涉嫌危险驾驶。
石楼交警在公安信息网查询,得知韩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涉嫌无证驾驶。
韩某在县医院抽血时,十分不配合交警和医务人员,采用自残的办法,企图摆脱制裁,逍遥法外,是气急败坏,更是欲盖弥彰。韩某清醒后悔恨交加,表示再不酒后驾驶、无证驾驶了,可是错误已经犯下,忏悔和抱怨徒增悲哀,于事无补,等待韩某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石楼交警提示您:喝酒莫开车,开车必被抓。
(责任编辑:吕奋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