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治超中队民警在酒驾夜查行动中,查获一例饮酒驾驶,驾驶员刘某24日晚驾驶车牌号为晋JWR***小型轿车与朋友在饭店聚完餐回家途中被民警查获,经酒驾检测仪检测刘某的酒精含量为56mg/100ml。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驾驶员刘某被作出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岚县交警提示:饮酒驾车不仅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漠视,更是对法律的挑衅,饮酒驾车终将难逃法律的制裁。而无证驾驶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害人害己,严重扰乱道路交通秩序。为了自身安全和家庭幸福,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不然后悔莫及。
(责任编辑:吕奋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