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5日| 联系热线:17636155855
首页 > 交通安全 > 正文
汾阳交警查获一起轿车“全身造假”的交通违法行为
2020-01-20 15:55:12 来源:黄河新闻网
      大家可能见过汽车车牌造假,见过行驶证造假,也可能见过年检标造假,但你见过“全身造假”的车辆吗?近日,汾阳市交警大队就查获了一辆公安部督办的“浑身假货”的小型汽车。该车所有证件虽一应俱全,但均系伪造,着实让民警咋舌不已。
      事发当日,汾阳市交警大队综合整治组民警在汾孝大道附近巡逻执勤。在例行检查一辆车牌号为京EP62**的奔驰牌小型汽车时,该车驾驶员曹某很配合地出示了自己的驾驶证。民警通过在公安网对驾驶证信息进行核实,发现曹某驾驶证目前正处于吊销状态,其出示的驾驶证系伪造。随后,民警对其所驾车辆进行了仔细检查。这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原来,驾驶证造假只是曹某违法行为的冰山一角。其所驾机动车的车牌、行车证、保险标志、检验合格标志以及登记证书均系伪造。
      “我们第一次看到这么齐全的伪造手续。”民警感叹之余,将曹某传唤至汾阳市交警大队接受进一步调查询问。经公安网查询,本人供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车管所出具证明等一系列取证环节,曹某最终被确定为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和使用伪造变造的驾驶证、机动车号牌、行驶证、保险标志、检验合格标志、登记证书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1月14日,汾阳交警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给予曹某罚款22300元、行政拘留20日的处罚。至此,这件由公安部督办的交通违法案件成功告破。
(责任编辑:李鑫焱)
合作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