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地区,货运三轮车除了用于货物运输外,人们也乘坐它出行。但是,当您坐着颠簸的三轮车庆幸自己不用费力走路的时候,您是否会想到它也可能会给您带来不可承受的灾难?1月4日,汾阳市辖区就发生了一起三轮车违法载人侧翻致死案,事故背后的真相着实让人痛心不已。
案发当日,汾阳市石庄镇石庄村村民荆某驾驶五征牌三轮车搭载同镇东武堡村村民尹某沿韩石线由南向北行驶,在一段下坡路上向右转弯时,三轮车突然发生侧翻。事故猝不及防,乘车人尹某当即被甩出车厢外,并且因颅脑损伤当日死亡;驾驶人荆某也因事故受伤。
在事故调查过程中,民警发现荆某驾驶的这辆五征牌三轮车并无牌照,而当民警要求其出示机动车驾驶证时,荆某告知民警,自己并没有取得相应驾驶证。在民警对车辆进行进一步检查时,还发现该三轮车的制动系统在事故发生时处于失效状态,荆某驾驶的竟然还是一辆“重症病车”。
一起交通事故背后,隐藏着的违法行为令人咋舌;而更令人痛心的,是驾驶人和乘车人法律意识的淡薄。事故没有偶然,伤害皆可预防。为了遏制三轮车载人事故的发生,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早就明文规定,禁止三轮车载人,同时也劝告广大群众不要乘坐三轮车,以免发生危险。但是血淋淋的事故让我们看到,依然有人心存侥幸,“不到黄河心不死”。
在此,汾阳交警再次为您敲响警钟:机动车上路之前一定要去车管所进行登记并取得牌照;驾驶机动车一定要取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三轮车不要作载人交通工具使用,这不仅是违法行为,乘客的安全也得不到保障;要经常对机动车进行检查、保养和维修,确保车况良好。生命只有一次,世上也没有后悔药。请您遵章守法,安全驾驶,不要等惨剧发生才追悔莫及。
(责任编辑:李鑫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