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三交中队中队长白彦江拦停一辆冀A牌照半挂车时发现,驾驶员石某某说话吞吞吐吐,形迹非常可疑,当即对司机进行询问检查。
经过检查,发现该半挂车驾驶员持有小型汽车驾驶证,准驾车型为C1,系准驾不符交通违法行为。面对违法事实,石某某懊悔不已,在中队长白彦江的教育下深刻认识到其违法行为的危害,并表示以后引以为戒绝不再犯。
随后,三交中队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石某某准驾车型不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00元并记12分的处罚决定。
临县交警温馨提示:请各位驾驶员遵守交规、安全出行。
(责任编辑:李鑫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