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联防联控遏制疫情保平安的特殊时期下,岚县交警大队全面启动防控勤务,全力投入到交通安全保卫战中,最大限度保障广大群众生命安全!但仍有人心存侥幸,不顾安全,实施交通违法行为,危害道路交通安全。
2月25日,岚县交警大队快反中队民警在209国道坡上村路段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一辆车牌号为晋AA1***的货车驶入交警视线,民警遂示意驾驶人将车停至路边接受检查。在检查中,驾驶员有意回避民警的目光,民警提醒其提供驾驶证,牛某某告诉执勤民警自己没带驾驶证,在民警要求牛某某提供其身份证时,牛某某告诉民警自己身份证号码没有记住。民警觉得事有蹊跷,边检查车辆边询问牛某某姓名,通过综合应用平台查询,未显示牛某某驾驶证信息,随即中队民警对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牛某某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2000元罚款。
岚县交警提示:无证驾驶是非常危险及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希望大家能引以为戒。同时希望驾驶员朋友积极响应政府号召,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加强自我防范。
(责任编辑:李鑫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