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天气逐渐转暖,车流量日益增长。4月3日-5日,孝义交警直属中队结合当前开展的“春雷行动”在辖区开展周末酒驾醉驾集中整治,共查获2起饮酒后无证驾驶摩托车、7起无证驾驶摩托车、1起饮酒驾驶机动车、1起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数据的违法行为。
民警表示,目前很多摩托车都是二手车,本身并没有相关的购买手续,因此办理过户手续无从谈起。由于存在侥幸心理,不少人在购买后,并未到交管部门考取驾驶证,使得摩托车无证驾驶情况较其他车辆多。
案例分析一:4月4日,民警在辖区府前街西延例行检查时,一辆摩托车从远处驶来,在看清楚现场的民警后,摩托车驾驶员调头想离开,执勤民警反应很快,将其拦下,一股浓烈的酒气扑鼻而来,民警立即对其进行酒精呼气式检测,结果显示张*江(男,汉族,现年60岁,身份证号为1423011960****0538,系山西省孝义市高阳镇上吐京村人)酒精含量为40.5mg/100ml,张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案例分析二:4月5日,李*马(男,汉族,现年55岁,身份证号为1423011966****0510,系山西省孝义市兑镇韩家滩村人)驾驶无号牌红色大阳牌二轮摩托车,从兑镇到新希望六和,行至旧孝午路直属中队门口时,被执勤民警拦下,在检查证件时,民警闻到该驾驶员身上有一股酒味,立即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显示为23.6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对驾驶员李某的证件信息进行查询时,发现该驾驶员并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案例分析三:4月5日,李*平(男,汉族,现年54岁,身份证号为1423011967****0517,系山西省孝义市兑镇镇韩家滩村人)驾驶一辆悬挂号牌为晋JJE**0的红色隆鑫牌二轮摩托车,从兑镇到城区,行至旧孝午路直属中队门口,盘查时发现李某浑身酒气有饮酒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33.7mg/100ml,达到饮酒驾驶机动车标准,且李某无法出示机动车驾驶证,经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查询核实,李某属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摩托车上路行驶。
4月3日,民警在旧孝午路查获的王某、李某、安某、刘某、魏某等5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分别给予罚款300元的处罚;朱某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数据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款500元的处罚。
4月4日,民警在府前街西延查处的张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给予罚款1000元的处罚。
4月5日,民警在旧孝午路查获的郭某、梁某等2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分别给予罚款300元的处罚;李某等2人饮酒后、无证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合并处分别罚款1300元的处罚。
孝义交警直属中队提醒广大驾驶员,饮酒后切莫心怀侥幸,酒后驾车害人害己。
(责任编辑:孙鹏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