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闫晓红) 为扎实推进“春雷行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严厉打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兴县交警大队持续加大违法査处力度,确保辖区道路安全畅通。
4月14日下午15时30分许,高速东口执法站民警在G377国道(原313省道)乔家沟路段巡逻时,发现一辆由西向东行驶的重型半挂水泥罐车,民警将该车拦下核查车辆通行证和驾驶证、行车证时,该司机王某面色年轻且神色慌张,说话支支吾吾,声称驾驶证忘在家中,相关证件也不出示。随后,民警将王某带回大队核查,经公安网查询王某还未满18周岁,未到办理机动车驾驶证法定年龄,属于无证驾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给予王某罚款2000元、暂扣车辆的处罚。
在询问中,王某说自己从小就跟大人跑车,坐车里看多了自然就学会开车了,虽然未满18岁周岁,还未到考取驾驶证的年龄,但感觉自己比“老司机”还开的溜,没想到刚上路就被交警蜀黍查获。经过民警的宣传教育,王某也深深地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表示自己会吸取教训以后绝不再犯。
兴县交警提示:未成年人由于其心智尚未安全成熟,未经过正规的机动车驾驶资格培训、考试,当行驶中遇到突发情况时,往往手足无措,极容易酿成事故,所以应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年满18周岁后方可申领机动车驾驶证上路行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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