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相关要求,进一步提高辖区环境质量,确保汾阳市大气、水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取得扎实成效,汾阳交警大队以“三个全面”,细化任务,主动出击,高效落实,坚决打赢大气、水污染防治攻坚战。
全面抓好机动车注销登记工作。大队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和相关标准,严格落实机动车强制报废工作,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逾期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超标超排”的老旧机动车、因自行解体变卖废铁的机动车,由大队公告机动车牌证作废,督促告知机动车所有人按规定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全面抓实路面机动车管控工作。行动中,大队紧密结合辖区实际,认真分析研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全面充实一线执勤力量,最大限度把警力摆到路面。通过制定24小时勤务制度,采取定点执勤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从严、从重、从快”开展大气、水污染防治交通管理工作。期间,对已注销和已报废的机动车,由路面中队的执法民警直接查扣;对四轴以上蓝牌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沿路抛洒、散装货物未遮盖、超限超载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不姑息不迁就,依据法律法规上限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确保形成严抓重管的高压态势。
全面动员“两站两员”基层力量。大队利用“两站两员”将管理触角延伸到各个村庄角落,切实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城乡同步开展,做到整治无死角、管控无盲区。
截止目前,汾阳交警大队共出动警力3430人次,警车817辆次,劝返大货车6万余辆,处罚核载散装物品车辆11辆,抛洒、未遮盖车辆15辆(包括三轮车),超载10辆,非现场以及现场处罚闯禁行违法行为车辆2992辆。
汾阳交警用实际行动向大气、水污染宣战,全力打响碧水蓝天保卫战。
(责任编辑:孙鹏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