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闫晓红)4月21日晚21时30分许,兴县交警大队高速东口执法站民警在G337(原313省道)乔家沟路段巡逻时,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出现在民警视线内,由于该路段属于限时禁行区域,随即民警将该车拦停检查,在检查驾驶证时,该车司机季某面色慌张,说话吞吞吐吐,根据以往执法经验,民警怀疑季某驾驶证有问题,随后,民警将季某带回警亭进行核查,经公安网查询显示,该驾驶证准驾车型是B2,状态显示超分、逾期未审验、停止使用,在经过公安人口信息网进一步的查询后,民警发现网上季某照片与当事司机面相不符,且显示季某已经死亡,在证据面前,该车司机陈述了自己违法的事实:原来他本名胡某,未取得过机动车驾驶证,套用的驾驶证是朋友季某的,在季某死亡后,他通过季某的家人拿到季某的驾驶证,并在驾驶证上更换上自己的照片。
不得不说胡某这种违法行为实属是胆大妄为,胡某属于无证驾驶和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给予胡某罚款7000元的处罚。
兴县交警提示: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遵法守规,文明出行。切不可心存侥幸,聪明反比聪明误。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坚决抵制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树立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的意识,拒绝交通违法,共同营造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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