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广大交通参与者:
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出行安全,营造和谐、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规定,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从2020年5月25日起启用218省道丛龙南路交警大队门口路段卡口电子警察设备,对驾驶机动车不系安全带、接打手持电话、大车闯禁行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月11日至5月25日,公告期结束后将严格依法对抓拍到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并对违法车辆在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预警拦截查处。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特此公告
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5月11日
(责任编辑:孙鹏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