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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启用电子警察设备对交通违法行为抓拍的
2020-05-11 21:28:25 来源:三晋传媒网
尊敬的广大交通参与者:

      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出行安全,营造和谐、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规定,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从2020年5月25日起启用218省道丛龙南路交警大队门口路段卡口电子警察设备,对驾驶机动车不系安全带、接打手持电话、大车闯禁行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月11日至5月25日,公告期结束后将严格依法对抓拍到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并对违法车辆在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预警拦截查处。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特此公告
  
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5月11日

(责任编辑:孙鹏宇)
合作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