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的大街小巷,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的驾乘人员,均戴着安全头盔。这让人特别有安全感。”最近,来自陕西省榆林市的客商乔云飞下定决心把他的项目放在柳林县,促使他做出这一决定的正是这小小的驾驶人佩戴头盔细节。在乔云飞眼里,这个小细节折射的是对制度和安全的重视与尊重。
佩戴头盔、系安全带,眼下已成为柳林群众安全出行的一种自觉行为。这一行为习惯养成的背后是当地党委政府的持续大力推动。柳林县城区常住人口密度较大,车辆保有量大,其中摩托车2.6万余辆,电动自行车存量4万余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百人拥有量约为20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每年居高不下。
2019年4月,柳林县委、县政府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骑乘摩托车戴安全头盔,驾车要系安全带”专项整治行动。为唤醒市民的安全出行意识,柳林县交警大队开展了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活动。在城区广场、大队违法处理大厅等业务窗口设立交通安全宣传台,摆放交通事故案例展板;在电视台连续两个月专题播放警示教育片,并组织民警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单位,通过悬挂标语、张贴宣传画、发放交通安全宣传单等方式开展宣传。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该县城区交警各中队在执勤岗设有临时配发头盔便民服务窗口,为第一次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者提供临时借用头盔服务。交警大队队长助理王泽宇说:“实名登记后可临时借用,之后24小时返还。”这种别出心裁的宣传和服务,得到了群众的一致认可。“刚开始确实不适应,甚至反感”,市民申先生说,“慢慢就习惯了,也理解了戴安全头盔的意义。”
建章立制、科学施策、协调联动、多方发力,柳林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该县相关负责人说:“我们要建立常态化管理机制,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在全社会养成安全、规范、文明的出行习惯,打造更具吸引力的营商环境。”(记者 王少科 通讯员 李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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