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安全帽代替安全头盔 李女士摔倒磕伤
04月11日14时02分,张某驾驶晋A**0RQ号小型轿车由北向南行驶,在临县从龙南路(晋储能源加油站)掉头时,因驾驶不慎且未确保安全,与由南向北李某艳无证驾驶的无牌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幸运的是李某艳当时佩戴安全帽轻微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造成一起交通事故。
案例2:头盔一戴 安全常在
04月15日14时许,高某平驾驶晋JZ**15号轻型普通货车,途经省道104线(太克线)200KM临县青梁寺梁家会路段行驶时,因驾驶不惧、未确保安全与刘某明无证驾驶的无牌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致使两车受损,二轮摩托车驾驶人刘某明受伤,造成一起交通事故。
论安全头盔的重要性,只有在亲身经历后才会真实的体现,希望这段交通事故案例可以给予广大驾驶人以警示,关键时刻“一盔一带”能“保命”
临县交警提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小型汽车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最多的车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死亡事故中约80%为颅脑损伤致死,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能够将交通事故死亡风险降低60%-70%,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请您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樊红卫)
(责任编辑:冯亚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