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闫晓红 樊红卫)随着十月一国庆节的即将来临,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围绕“践行新使命,忠诚保大庆”的安保工作在紧锣密鼓中推进,临县交警城区一中队把夜查酒驾作为常态化工作持续发力。 9月17日晚,临县交警大队城区一中队民警在马小鹏中队长的带领下,在新城凤凰路段例行检查严查过往车辆。
0时45分许,民警将一前一后的两辆行驶中的摩托车示意靠边停下,并对其中的一名驾驶员贺某例行呼吸酒精检测。民警示意秦某绕行先走,秦某却要等朋友一起相跟回家,经对贺某酒精呼吸测试,贺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66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
在询问贺某的过程中,贺某说他与秦某是好朋友,相约一起出来饭店吃饭喝酒的。民警随即对秦某进行了酒精检测,经检测,秦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47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两人被查后,民警对该二人进行罚前教育时,两人均认为骑摩托饮酒不犯法。民警经过教育后,对其二人无证饮酒驾驶无牌车辆依法作出处罚。
临县交警温馨提示:摩托车属于机动车,骑摩托酒后驾驶,仍然会受到处罚。提醒广大驾驶员一定要遵守交规,饮酒不开车,开车莫饮酒。
(责任编辑:李鑫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