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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普惠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
2020-06-15 10:12:09 来源:吕梁日报
      中小微企业融资难历来是制约企业发展的瓶颈。吕梁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应对疫情做好金融服务工作的决策部署,精准施策,用好用活各项普惠金融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助力六稳六保,服务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大局。
      一、普惠金融发展基本情况
      目前,全市有中小企业19800户,其中民营中小微企业11936户。民营中小微企业中,按规模分:中型企业123户,小型企业1030户,微型企业11130户。民营中小微工业企业中,规模以上企业486户,500-2000万元企业267户。
      全市中小微企业从业人员达到36.32万人,实现总产值11446905万元,营业收入11418468万元,上交税金964217万元。近年来,中小企业创造了68%以上地区生产总值,贡献了全市50%以上的财政收入,提供了80%的劳动就业岗位,成为了吕梁城镇就业的主要渠道、经济发展的生力军。
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一直是困扰中小微企业发展的一个问题,特别是这次疫情暴发以后,很多企业都遭受了资金短缺问题的挑战。为了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题,吕梁市着力构建良好的金融生态,积极推动普惠金融发展,帮助中小微企业共渡难关。
      (一)健全机制,完善政策支持。
      组织召开全市经济金融运行分析会,认真总结研究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工作。印发《关于做好贯彻落实省、市支持企业应对疫情复工复产优惠政策的紧急通知》、《关于报送贯彻支持省市支持中小企业抗击疫情政策情况的紧急通知》、《吕梁市“县域普惠金融”建设实施方案》,积极引导地方金融机构做好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发挥地方金融组织抗击疫情合力。鼓励各银行根据实际情况,结合现行政策标准,做好支持政策落实工作,减轻企业融资成本,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二)进一步加强政银企合作。建立政银企项目按月对接、按季签约推进机制,各金融机构认真落实全市一季度政银企签约项目对接会议精神,紧盯已签约的27个项目和127亿元协议金额,积极争取上级行支持,加快项目落地和资金拨付进度。截至目前,27个签约项目已落地16个,授信金额31.36亿元,到位资金9.49亿元。
      (三)推动普惠政策落地见效。加大贷款投放力度。全市2020年新增中小微企业贷款43.92亿元。推广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的运用,帮助企业盘活应收账款资产,提高信贷获得率。全市通过平台实现企业融资5.3亿元,其中小微企业融资4.3亿元。利用央行内部评级系统中企业信用评级结果,提高参评企业贷款审批时效。截至5月14日,全市金融机构为中小微企业办理转贷1086笔、27亿元;对中小企业发放优惠利率贷款1732笔、金额25.42亿元,减轻企业利息负担729.95万元。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全市223家农村金融机构全部建立农户信用评价体系,评定信用农户546604户,向已建立信用档案的66430户农户累计发放贷款429209万元,余额614050万元,进一步满足了“三农”的资金需求。启动征信服务应急预案,充分做好各种场景的应急处置准备,全力满足疫情防控相关企业的融资需求。疫情发生以来,全市共发放转型项目贷款34750万元。推进蚂蚁金服普惠金融项目落地,通过整合农户参保信息、农业补贴、土地确权等涉农数据,运用互联网+大数据技术对数据进行分析,为农民群体种养殖、农产品加工提供“3分钟申请、1秒钟放款、0人工干预”的纯信用贷款服务。同时,实现金融精准扶贫贷款“一站式”服务,简化信贷程序,让符合条件的贷款户“只跑一次腿,办完所有事”。
      二、面临的困难问题
      (一)企业自身发展不健全,限制了信贷资金的投入。许多小微企业规模小、实力弱,大部分小微企业产品单一,研发投入少,技术水平落后。一些小微企业缺乏内控机制和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大都不符合贷款条件。
      (二)信用环境建设相对滞后。农村地区受经济发展程度、金融知识普及程度等因素的制约,加之县域金融市场投入大、回报周期长,又缺乏利益补偿机制,银行机构动力不足,从而造成小微企业及农户等金融活动不频繁,信用记录采集率较低,信用体系还不完善。
      (三)金融机构面对小微企业信贷风险增大。普惠金融作为一种低门槛的服务方式,门槛的降低在提高弱势群体金融服务可获得性的同时,也加大了银行风险管理的压力,受银行考核机制的影响,存在怕贷、畏贷心理。
      三、对策建议
      (一)进一步建立完善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建议构建多元化信用信息收集渠道,降低普惠金融服务对象征信成本,实现企业经营者、农户家庭等多维度信用数据可应用。依法采集户籍所在地、违法犯罪记录、工商登记、税收登记、出入境、扶贫人口、农业土地、居住状况等政务信息,采集对象覆盖全部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及小微企业。
      (二)加快完善并推进“两权”抵押。在健全完善现有“三农”金融政策基础上,研究论证相关综合性法律制度,满足“三农”金融服务诉求。对土地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技术专利权、设备财产使用权和场地使用权等财产权益,积极开展确权、登记、颁证、流转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建设,使农村群众拥有流转价值较高的担保品。
      (三)发挥财税政策作用,立足公共财政职能,重点针对普惠金融服务市场失灵的领域,遵循保基本、有重点、可持续的原则。建议对普惠金融相关业务或机构给予适度支持,比如在对公存款等方面予以倾斜;落实小微企业和“三农”贷款的相关税收扶持政策,推动落实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强化地方配套支持,鼓励地方财政通过贴息、补贴、奖励等政策措施,激励和引导各类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三农”和民生尤其是精准扶贫等领域的支持力度。
      (四)引入更多智力和人才支持。普惠金融是近几年出现的新型金融模式,也是未来解决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助力脱贫奔小康的重要方式。希望上级部门在智库和人才引进方面给予帮助和政策扶持,引入更多智力和人才支持。
      (五)加大普惠金融知识宣传和普惠金融政策讲解。主管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手段,进行大量的普惠金融知识宣传和普惠金融政策讲解,完善普惠金融配套的体制机制,更新思想观念,提升社会各界的金融素养,为普惠金融营造良好的氛围。
      (六)完善农村抵押担保信用体系。建议有关部门一方面创新工作开展方式,比如实施“信贷+信用”的普惠授信,引导农村居民和市场主体积累信用,另一方面,做好信用信息采集、信用量化和使用工作,通过先进的技术手段,依托互联网、区块链和大数据方面的先进技术,逐步打造完善的大数据社会信用体系,并在此基础上,建立成本更低、效率更高的普惠金融工作体系。(刘洁婕)[编辑:王伟]
(责任编辑:冯亚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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