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门作为政府脱贫攻坚的主要职能部门,承担着脱贫攻坚兜底保障的重要工作任务。近年来,根据中央、省、吕梁市脱贫攻坚工作要求,在不折不扣落实上级各项政策的基础上,聚焦主责、主业,充分发挥“精准兜底保障”职能作用,持续巩固提升吕梁市的脱贫攻坚成效,现将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救助机制,补齐脱贫短板
积极推进低保线与扶贫线“两线合一”,实施政策扶贫行动。孝义市民政局与扶贫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实施方案》,同时,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民政部门工作职责出台了《关于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巩固提升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脱贫人口“回头看”扎实做好兜底保障工作实施方案》,这些政策的出台有力地支撑了脱贫攻坚各项社会救助政策的落实。
二、落实各项救助,扎牢兜底网线
(一)持续实施低保兜底扶贫行动
农村低保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最后一道防线,孝义市民政局一是把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按照规定程序全部及时纳入低保范围,确保“应保尽保”;二是持续提高城乡低保标准,从2017年的3636元/人年提高到2019年的4764元/人年,幅度达到24%, 2020年农村低保标准将调整为5244元/人年,年增长480元;三是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年人均收入高于低保标准,但因患重大疾病造成刚性支出过大的且家庭财产符合吕梁市规定的,按程序纳入单独申请农村低保范围;四是对实现就业或者接受扶贫开发项目取得收入尚不稳定且已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在6个月内实行低保渐退,实现稳定脱贫后再退出低保范围;五是把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成年重度残疾人按照规定程序及时纳入单独申请低保范围,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纳入单独申请低保范围;六是实行低保最低补差救助制度,贫困户家庭中,凡人均月补差低于70元的,按最低每人70元给予救助。六是为低保对象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各类补助资金:残疾人每人每月发放50元的残疾人生活补助,60周岁以上失能老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补贴,80至9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50元高龄补贴,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兜底脱贫。七是今年严格落实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按月发放,将原来低保资金按季度发放调整为按月发放,于每月10日前发放到户,切实保障贫困户的基本生活。近年两节期间,为吕梁市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面粉、食用油等慰问品。2020年春节期间为2300户贫困对象每户发放两袋面一桶油。
(二)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发挥托底线救急难作用
孝义市民政局细化临时救助标准,根据实际情况提高救助幅度,完善紧急救助程序,提高兜底保障能力和救助时效。同时完善主动发现机制,力求救助无盲区;通过“协同办理”和“快速响应”,让贫困群众救助有门,受助及时。今年针对新冠肺炎疫情对贫困人口的影响,孝义市民政局及时转发《关于在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中充分发挥临时救助作用的通知》(孝民发〔2020〕10号),安排落实临时救助政策,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在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中的作用,防止脱贫群众返贫,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2020年截至目前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临时救助120人次,救助金额56900元。
三、继续做好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
2020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收官之年,围绕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的总目标,孝义市民政局将进一步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以转变工作作风为抓手,完善制度机制,狠抓政策落实,主要将在以下几方面做好兜底保障工作;
一是对吕梁市建档立卡贫困对象进行摸底排查,重点对不在低保范围内的“农村贫困老年人、残疾人、重病患者、儿童”等四类特殊群体逐户进行排查摸底,将符合条件的四类特殊群体及时纳入低保、特困供养范围,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四类特殊群体也要摸清底数、掌握未纳进保障范围的原因、建立健全档案资料,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生活困难的进行临时救助。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中,已经有部分乡镇排查出符合低保条件的,正在按照程序办理中。
二是针对吕梁市低保覆盖面低的问题,孝义民政局及时请示分管领导,将出台相应政策,在政策范围内将更多的贫困户纳入低保范围,实现兜底保障。
今后我们将不断加大民政兜底保障力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力助推吕梁市按时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做出贡献。
(责任编辑:孙鹏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