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工作,全市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以身作则,崇廉尚俭,严于律己,作好表率,严格执行如下纪律。
1、严禁用公款购买粽子、烟酒或通过礼券、代金券、购物券、购物卡等方式,违规收送粽子等时令礼品;
2、严禁接受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到居民小区、农家乐、企事业单位食堂等场所和隐蔽餐点吃请;
3、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奖金福利;
4、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格执行节假日公车管理制度;
5、严禁利用职权变相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娱乐等活动;
6、严禁组织或参加非正常的迎来送往或庆贺宴请活动;
7、严禁用公款接待非公务类活动;
8、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封建迷信等低级趣味有损党员干部形象的活动;
9、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
10、严禁违规组织或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各级党组织要把严明端午节期间有关纪律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增强工作主动性,标本兼治,打好端午节期间纠正“四风”的“组合拳”。要结合部门实际,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摆摆表现,找找差距,抓住主要矛盾,拿出过硬措施,扎扎实实做好整改。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挺纪在前,严肃问责曝光,进一步保持高压态势。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仍然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党员干部,一律从严查处,持续释放越往后对“四风”问题盯得越紧、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对顶风违纪的行为,要严格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直接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对查处的违纪问题,坚决从严从快处理,原则上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大力营造廉洁过节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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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吕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吕梁市监察委员会
2020年6月20日
(责任编辑:冯亚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