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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县公安局通告
2020-08-03 17:02:12 来源:黄河新闻网吕梁频道
      根据吕梁市公安局(2020年6月20日)通告精神,岚县境内国道337线路面封闭施工改造,施工改造期间,禁止四轴(含)以上车辆通行。特别是高崖湾大桥(国道209线与岚河北路丁字路口以东至国道337线岚州花园交叉路口)桥面损毁严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为了预防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行车辆
      1、四轴以上(含)重型货运车辆。
      2、载运农副鲜活产品、抢险救灾物资运输车辆不受此限制。
      3、禁行路段沿途企业、施工单位等,确需通行的货运车辆经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后,向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备案并领取《通行证》通行。
      二、禁行时间及禁行路段
      1、禁行时间:8月5日至10月31日。
      2、禁行路段:国道209线与岚河北路丁字路口以东至国道337线岚州花园交叉路口(高崖湾大桥)。
      三、远端分流路线
      1、禁行期间实行远端分流、就近原则上高速绕行,静乐驶往岚县方向的重型车辆在静乐丰润上高速绕行;岢岚驶往岚县方向的重型车辆在黄道川上高速绕行;离石、方山来岚或去往岢岚、静乐方向的重型车辆在积翠或娄岚高速绕行;娄烦来岚或去往岢岚、静乐方向的重型车辆从娄岚高速绕行。
      2、曲立、河口设立临时停车场用于岚县籍重型车辆在禁行时段维护和更换驾驶员等临时停放。
      四、处罚措施
      在实施过程中交警部门以劝导、劝返为主,对不听劝阻驶入禁行路段的车辆,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相关条款依法抓拍上网,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对煽动闹事、恶意闯卡、阻碍执行职务的,由公安部门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进行处罚,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岚县公安局
      2020年8月2日



(责任编辑:冯亚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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