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阳县按照“空间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的工作要求,建立“全面覆盖,网格清晰,分级管理,层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网格化属地管理体制,形成县政府督导、部门指导、乡镇为主、村委落实、小组管片、农户联防的秸秆禁烧工作格局,推进秸秆禁烧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促进全县秸秆资源综合利用和开发,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民身体健康。
一、规范网格划分。一是分级负责。一级网格以乡镇为单位,二级网格在一级网格内以村委会为单位,三级网格在二级网格内以一个村民小组为单位,形成“边界明确,责任落实,上下互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乡镇、村、组三级秸秆禁烧网格化管理体系。各级建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为总网格长,副职领导干部为分网格长,承担日常管理服务的网格员组成的工作机构,负责本级网格内禁止秸秆露天焚烧的运行、调度、协调和考核,同时做好下一级网格内禁止秸秆露天焚烧的监督检查。各级相关部门人员按照部门职责,参与本级网格内禁止秸秆露天焚烧日常运行管理。二是属地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各负其责”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各乡镇和相关部门细化职责分工,突出责任落实,乡镇负主体责任,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共同推进。三是建立制度。建立网格化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网格责任主体巡查、报告、查处的时限标准等工作要求,制定工作流程,明确相关部门在网格化管理中的职能。
二、明确网格职责。一级网格主要责任人为各乡镇书记、乡镇长,全面负责本区域的秸秆禁烧工作,分片包干指导监督本区域内二、三级网格的秸秆禁烧工作,确保秸秆禁烧期间不发生秸秆焚烧现象。具体负责落实秸秆禁烧工作和网格化监管的各项工作任务;本区域秸秆集中堆放点的规划、布点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秸秆禁烧行政告知工作和秸秆禁烧期间的日常巡查及秸秆焚烧行为的处罚工作;及时处置由秸秆焚烧引起的突发性公共安全事件;制定落实秸秆还田、秸秆机械粉碎还田等秸秆综合利用措施;组织推广秸秆综合利用相关项目。二级网格主要责任人为村(居委会)书记、主任,负责本村的秸秆禁烧工作,确保本地农作物秸秆能直接还田的就地还田,不能直接还田的要“搬离田、集中存、不焚烧”。负责秸秆禁烧的法律、法规、政策、环保以及秸秆利用等知识的宣传工作,秸秆禁烧行政告知的逐组、逐户落实工作;负责秸秆还田、秸秆机械粉碎还田等秸秆禁烧措施在本村的落实和执行;负责组织农户将秸秆搬运到集中堆放点和对集中堆放点的管理。三级网格主要责任人为村民组长,负责本网格秸秆禁烧工作的登记造册、包干到户,责任落实到田块等工作,实行人盯人式严防死守,24小时巡查。在秸秆禁烧期间坚持做到白天不见烟、夜晚不见火,确保不发生秸秆焚烧现象。具体负责秸秆还田;秸秆搬运离田、集中堆放的农户间互助互帮工作;秸秆禁烧期间的田块巡查及农户的联防联控工作。
三、完善运行机制。一是按时巡查。一、二、三级网格对辖区内秸秆焚烧行为及时发现和制止。一级网格、二级网格涉及的管理人员结合工作职责、任务对有关方面进行巡查,同时明确专人,填写巡查台账,并向上级网格进行报告。二是严肃查处。通过巡查或者下级网格员报告发现秸秆焚烧问题后,及时调查,对属于本地本部门管辖的,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对不属于本级本部门管辖的,及时上报。三是及时反馈。对秸秆露天焚烧的,达到规定处罚标准的,及时调查处理,按要求进行公开,并告知相应网格责任主体。(王树华 武靖效)
(责任编辑:李鑫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