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餐饮经营单位恢复堂食有关工作要求的告知
为加快恢复餐饮经营单位正常经营秩序,从即日起全区所有社会餐饮经营单位在严格落实好中央、省、市、区等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可开放堂食,现就有关要求告知如下:
1、开放堂食,落实主体责任。餐饮经营单位需具有合法经营资格,须是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和《食品小经营店备案证》的餐饮单位。餐饮经营单位须落实好主体责任,确保每日员工健康监测、场所消杀,员工做好自我卫生管理,正确洗手,佩戴口罩。
2、间隔就餐。餐饮经营单位桌椅要减量摆放,坐席间距保持1米以上,每桌间隔不得少于1.5米;长条桌同排同向隔位相坐,圆桌隔位相坐;使用公勺公筷,一菜一公筷,一汤一公勺,提倡分餐制,文明就餐。
3、禁止群体聚餐活动。疫情防控解除前,严禁餐饮服务单位承接婚丧嫁娶、生日宴会等各类群体性聚餐活动。
4、用餐人员测温进入和实名登记。顾客进店时须测量体温,除进餐时间外,应全程佩戴口罩。建立用餐人员可追溯制度,每桌次登记至少1名就餐客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优先使用“山西健康码”进行登记管理,不能使用“山西健康码”的,登记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5、快食快走。餐饮场所门口和室内不允许出现顾客排队、人员聚集等现象。鼓励采取线上预约的方式等位就餐,提倡扫码支付,减少人员物品接触。每桌每批次顾客用餐间隔不低于10分钟,消毒后再安排下一批次,员工就餐时也应符合上述要求。
6、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有关规定,落实食品采购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制度,不得采购没有合法来源、没有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肉食及制品,严禁在经营场所圈养、宰杀、售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离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14日
(责任编辑:李鑫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