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我省丰富的文物旅游资源相比,一些涉旅文物单位体制不顺、机制不活、活力不足,严重制约了我省的文化旅游产业发展。6月27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到今年底,我省94处涉旅文物保护单位将全部完成“两权分离”改革。
“两权分离”是指文物保护单位在坚持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积极探索管理权和经营权分离。据悉,2016年省政府曾就旅游景区景点体制机制改革做过布置安排,一批涉旅文物单位进行了“两权分离”改革,但还有一批涉旅文物单位存在体制障碍,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按照省委、省政府领导要求,省文物局牵头起草了《关于涉旅文物保护单位“两权分离”改革的意见》,提出涉旅文物保护单位“两权分离”改革要坚持依法依规、政府主导、问题导向、系统思维、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创造性转化等原则,目标是已经完成改革效果较好的31处涉旅文物保护单位进一步科学规划、加强管理、增强活力、提升核心竞争力,继续深化第一批已改革未达预期的13处旅游景区景点体制机制改革,完成第二批50处涉旅文保单位“两权分离”改革。
涉旅文物保护单位的“两权分离”,重点是增强文物保护单位旅游景点文物价值的影响力和传播力,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但长期以来,文物系统更多的是在保护上着力,尽管从文物保护法上有“合理利用”的要求,但多数文物单位活力发挥欠缺,需要通过经营权和管理权的分离,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让专业的事做得更好,这正是出台政策的初衷。
省文物局局长雷建国介绍,“两权分离”改革的主要任务一是厘清主体权责,明确了管理主体和经营主体各自的权责;二是做好经营发展规划,更好地传播文物价值,拓展文物利用方式,做好相关部门、行业的统筹对接;三是创新改革模式,除省政府确定的几种改革模式,还可通过特许经营方式引入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文物单位开发利用;四是引进培育市场主体,政府及其部门要对经营主体的能力、资信严格把关;五是分类推进改革,对不同体量、不同地区、不同产权的涉旅文物保护单位,采取不同的开发利用方式,确保文物价值得到完全发挥。
就大家比较关心的什么样的市场主体可以介入“两权分离”改革问题,省文物局副局长赵曙光表示,引进培育市场主体时,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严把经营主体质量关,对经营主体承接能力、资信状况、运菅效果进行调查确认,选择有经验、有实力、有品位、有远见、有情怀的社会资本开展合作,优先支持本地企业参与运营。对运营投入周期长、见效慢的涉旅文物保护单位,要充分考虑运营承接主体的预期效益,在模式设置和合同约定中给予一定的优惠。“我们将这些百年千年的文物视同老爷爷老奶奶,引进一定是引进‘孝子’,而不应该是‘逆子’。这些文物会随着我们,并由我们传承到子孙后代手里,让他们承载的思想、文化、艺术和精神滋养我们的后代,成为民族生生不息的精神力量,这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必须担当。”
这个《意见》的出台,以问题为导向,针对以前权责不清、底线不明、运营期短权益得不到保障、合作有顾虑等问题,针对性地提出了解决措施。在坚持文物保护利用红线和底线的前提下,政府全面统筹、部门积极配合,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不搞一刀切。通过“两权分离”改革,真正发挥文物资源独特优势,让文物活起来,实现为经济社会全局发展输送动能。(记者贾蕴)
(责任编辑:李鑫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