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省文博单位今冬明春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根据《全县文旅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交文旅发[2019]第63号)要求。1月8日,交城大队深入辖区文物古建筑开展消防检查。
联合检查人员听取了单位负责人有关消防安全隐患检查的情况汇报,重点对文物古建筑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室外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是否齐全有效;值班人员是否认真落实防火巡查制度;微型消防站人员装备是否配置到位等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
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检查组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文物古建筑发生火灾极易造成重要社会影响和重大人员伤亡,火灾防控工作至为重要。各文物保护单位要加强自检自查,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应急预案,消除火灾隐患,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二是要狠抓消防安全管理。文物建筑场所要自觉履行消防管理责任,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消防安全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维护保养建筑消防设施,强化用火用电用油安全管理,增强消防设施设备维护检测频次。三是要加大从业人员消防培训教育力度。对于微型消防站队员,要在专业性上下功夫,从初期火灾扑救、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等方面强化培训演练,要在醒目位置设立消防安全警示标识,张挂消防安全宣传图标,对不放心的场所部位要落实专人严看死守,确保消防安全。
通过此次检查,及时发现并清除一批火灾隐患,提高了文物建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意识,提高了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下一步,大队与县文旅局将继续加大对国家级、省、市级等文物保护单位的联合检查力度,确保全县文物古建筑的消防安全。(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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