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贾尚志)记者从市文旅局获悉,我市多个部门拟联手出台旅游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严格管理旅游市场的各种不文明现象。
据了解,旅游市场“黑名单”将针对线上线下旅游经营者,适用主体既包括传统的旅行社、景区、旅游住宿等从事旅游经营服务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导游等从业人员,也包括在线旅游企业和平台及从业人员,上述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如有严重违法失信情形,就要被列入旅游市场“黑名单”实施惩戒。同时还将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纳入“黑名单”管理,实施联合惩戒。
严重违法失信情形包括: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的;在旅游经营活动中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的;受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或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导游证处罚的;旅游市场主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属于旅游市场主体主要责任的;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造成游客滞留或者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连续12个月内两次被列入旅游市场重点关注名单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应当列入旅游市场“黑名单”的其他情形。
在惩戒方面,对被纳入“黑名单”的旅游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将在参与评比表彰、政府采购、财政资金扶持、政策试点等方面予以限制,向相关部门通告其严重违法失信信息,实施联合惩戒;对被纳入“黑名单”的失信被执行人,将实行限制高消费旅游惩戒,即限制其参加团队出境旅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