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作出的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的要求和教育部下发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我区中小学校、幼儿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预防与控制工作,及时防范和应对我区各学校、幼儿园可能出现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认真做好监测和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迅速稳定教学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构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快速防范体系,确保在任何一所学校发生疫情时,能快速获得信息,立即组织救治,最大限度地保障全区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目标
高度重视学校的疫情防控工作,要强化责任意识,做好春节和寒假期间值班值守,狠抓疫情防控重点环节,非必要不得举办聚集性活动,要面向离校学生,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家长群、学生群等网络渠道发放假期生活提示,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引导做好防控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以预防为主,外堵内防。提高全体师生员工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防范意识,及时了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趋势,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建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防治责任制。各校校长(园长)是学校(幼儿园)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长(园长)是直接责任人。学校要将防控责任进行分解,要落实到每一位领导,每一位教职工,每一个班级,每一位学生。并将分解责任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示,促进履行各自职责。并在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后,按分解责任追究有关失职当事人的责任。在全区所有学校幼儿园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后,集中调度教育系统的人力、物力,组织相关人员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救治。与区卫生部门密切配合, 迅速调查疫情情况,及时向上级和社会发布信息,公布治疗、控制等方案。全区所有学校,幼儿园均应制定本校(园)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做到正确引导、科学防治。加强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健全组织网络,明确职责和疫情报告人。加强疫情监测与报告,积极做好展检、消毒、食堂卫生、因病缺勤、缺课情况及与来自疫区(包括国外)密切接触人员登记等常规工作,并按日汇总上报区教育局办公室,联系电话: 2151750. :
三、指挥系统
朔城区区所有学校、幼儿园如果发生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教育局防治工作领导组快速启动,高效运转,负责指挥、协调、信息上报等工作职责。领导组设组长1人,副组长2人:
组长:魏立山
副组长:张义新尹国儒
成员:局股站级以上干部、安全股工作人员、全区各级各类学校负责人和幼儿园园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尹国儒兼任办公室主任。同时领导组下设四个应急处理小组:
1.现场指挥组:
组长:尹国儒(兼)成员:武权霍炜负责现场组织救治,校园封闭管理、疫情情况上报、对外发布信息、稳定教学秩序等工作。
2.救治协调组:
组长:刘建平
成员:孙文忠李亮
负责与卫生部门协调,协助隔离、转送被感染师生。3.后勤保障组:组长:高禹
成员:邓小强李梁
负责救治过程中的后勤服务工作。4、疫情调查组:组长:张义新
成员:曹伟武鹏飞
负责疫情的全程调查,并对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报局领导组和上级部门批准实施。
四、工作流程
学校幼儿园一旦发现学生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发生,立即由校长,分管领导、校医等相关人员组成事件处理小组,对有症状的学生进行观察、询问、隔离,并由专用救护车送医院诊治。同时向区教育局报告情况。
区教育局接到报告后,在最快时间内组织人员赶赴现场,组织学校做好疫情调查、人员教治、善后处理等各项工作,并通知区疾控中心对现场实行封闭隔离消毒。
区教育局在接到报告后的两小时内,将初步调查的疫情情况向市教育局办公室报告,同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基本确认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后,局机关将组织现场指挥组、救治协调组、后勤保障组等工作组深入学校开展工作,局机关组织人员值班待命,以保证上下信息畅通。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落实卫生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严格控制事态的发展。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正面宣传,统一发布信息,教育师生不信谣、不传谣,稳定校园秩序和社会秩序。与此同时,疫情调查组介入调查,并加强救治工作的督查,对工作失职者立即给予处分。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疫情扩大传播事件的学校和责任人,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朔州市朔城区教育局 2020年1月23日
(责任主编:赵义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