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巡察工作更专、更快、更灵活,不让巡察对象有规律可循,打破基层熟人社会的人情困局,破解“巡不深、察不透”难题。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委创新巡察方式,开展市县(市、区)两级统筹巡察,有效增强了巡察监督的灵活性、权威性和实效性。
首先是直扑问题,目标指向更“专”。针对前几轮巡察存在的问题,采取三种方式开展市县(市、区)统筹巡察:一是常规巡察找问题。常规巡察重点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突出对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突出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监督检查。二是对脱贫攻坚整改“回头看”。深入查找脱贫攻坚工作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以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确保脱贫政策兑现落实,脱贫攻坚工作健康发展。三是专项巡察盯重点。在第八轮巡察中,对应县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在市直单位巡察中把人防和宗教问题列入专项巡察内容,重点聚焦对人防领域和宗教方面问题的巡察力度。着力发现关键脱贫县脱贫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着力发现在人防工程建设、设备采购、资金资产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着力发现党员干部信仰、传播宗教及利用宗教事务谋取利益等问题。
其次是不拘程式,招式打法更“活”。按照“骨干+模块”的人员选配模式组建巡察队伍,实行“三个不固定”的机制,即巡察组不固定,每轮巡察组长和巡察组成员从巡察人才库中随机抽取;巡察流程不固定,可以在规定范围内,简化流程,以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开展工作;巡察“套路”不固定,对象的确定上既可以对某个单位、部门开展巡察,也可以围绕一个干部、一个问题开展巡察。今年以来,由市委巡察办统一部署,统一调配76名巡察干部,进行混合编组,组成18个巡察组,对全市范围内30个乡镇、21个县直部门和692个村党组织展开巡察。
最后是快查快结,作用释放更“快”。一是快速启在上一轮巡察刚结束,便对下一轮拟巡察对象和内容进行分析研判,确定巡察重点和工作方式,及时组织开展下一轮巡察,动员会当天就进驻被巡察单位。二是快速发现问题。巡察组进驻后,可以围绕主要问题,灵活运用个别谈话、实地走访、查阅资料等方式,迅速开展工作,快速查明问题,必要时可以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进行配合。三是快速处置线索。在每轮巡察期间,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向市纪委监委报告,待巡察结束,及时移交全部发现的问题线索,纪委监委等相关职能部门对巡察组移交的线索快查快办,快出结果。(王文成)
(责任主编:赵义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