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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阳泉法院小微课题喜获丰收
2019-04-25 10:08:46 来源:三晋传媒网
      本网讯(张满红 董艾芳)4月22日,阳泉市委政法委和阳泉市法学会作出《关于表彰2018年度小微课题优秀作者和优秀组织单位的决定》,阳泉法院七个小微课题获奖,阳泉中院等四家法院获得优秀组织奖。
       为了不断提升全市法院政法工作者的理论政策水平和履职能力,更好地为新时代政法工作服务,阳泉市政法委、阳泉市法学会于2018年在全市政法系统开展小微课题研究活动,累计共收到小微课题25篇。经过认真评选推荐,其中七篇被确定为优秀小微课题,分别是阳泉中院张彩虹、李欣编写的《运用人民陪审员审理行政案件经验与方法》,阳泉中院任文东、张煦轩编写的《正当防卫的认定模式》,阳泉中院王永平编写的《浅谈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保险公司对权利人单方委托鉴定、单方维修车辆的赔偿责任》,阳泉中院周超编写的《关于刑事财产性判项执行与减刑假释工作关联问题的研究》,郊区法院王拉寿编写的《农村婚约财产案件执行情况调研报告》,平定法院耿晋生编写的《浅谈新时期司法警察执法形象》和盂县法院赵凯欣编写的《独任制适用范围问题研究》。此次活动共评选出四个优秀组织单位,分别是阳泉中院、郊区法院、平定法院和盂县法院。

       近年来,阳泉中院始终把调研定位为更高层次的审判、更高质量的审判,树立调研服务领导决策、调研推动审判实践的理念,以“大调研”格局构建为出发点、以调研课题为发力点、以成果转化为落脚点,积极引领并推动全市法院调研工作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在2018年全省重点课题调研中,阳泉法院中标和获奖课题数量均居全省第一,连续多年获省高院重点调研课题优秀组织奖,真正推动调查研究成为风气、形成制度。
具体而言,阳泉中院主要做了三方面工作:
       一是主动作为,推动“大调研”工作格局建立。中院陈明华院长经常亲自主持省高院重点课题,其他院领导半数以上都申报省高院重点课题,课题全部顺利结项并获奖,院领导参与调研为全体干警树立榜样,为调研工作的开展提供重要保障。同时,不断健全调研制度,形成调研奖励办法,并把调研作为年终考核和法官入额考核的重要指标,积极发动全体干警参与调研,形成领导重视、研究室引导、全体干警参与的“大调研”工作格局。
       二是重点发力,调研课题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制度先行,规范管理调研课题,出台《阳泉市法院系统课题调研项目管理办法》,对课题调研实行项目化管理,明确调研流程,建立课题档案,实行课题备案通报,规范课题经费拨付、使用,统筹服务管理课题组,推动调研课题工作的规范发展;人才为基,打造课题调研软实力,依托日常调研挖掘,建立一支勤于思考、善于总结、勇于创新、乐于调研的高学历、高素质、年轻化的调研骨干队伍,为调研工作开展提供智力支持;项目化推进,调研课题数量、质量均取得突破,近几年,阳泉法院共计中标省高院重点课题25个,获得一等奖1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8个,优秀奖13个。
       三是实处见效,调研成果服务大局成效明显。调研的目的是服务领导决策和审判执行工作。阳泉中院在重视调研的同时,更强调调研成果转化。一方面,推荐优秀调研成果在《山西审判》、省高院《调研专刊》等媒体发表,并集结优秀成果汇编出版了《阳泉法院优秀调研成果》一书,推动调研成果的转化;另一方面,积极辅助课题组完成成果转化,通过对审判管理运行机制的调研,制定出台《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流程节点监督管理细则》、《审判流程节点权限配置规定》等制度。通过对刑诉法“关于死刑犯与近亲属会见”新规定所开展的调研,出台《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死刑犯与近亲属会见暂行意见》;通过对担保案件、金融借款类案件的调研,向全市金融机构提出风险防范建议;通过对行政裁判方式开展调研,摸索出行政、司法、纪检三个环节衔接配合化解行政纠纷的模式,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责任编辑:弓佳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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