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杨文)1月29日,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三次会议。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骆惠宁、郭迎光、李悦娥、高卫东、岳普煜、李俊明、郭海刚出席。
会议应出席主席团成员55人,实出席52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分别表决通过了关于省政府工作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山西省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山西省2018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19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的决议(草案),决定提交各代表团审议。
会议听取和表决通过了议案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议案的审查报告,省人大财经委员会关于计划(草案)、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并决定将报告印发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