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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
2019-01-31 10:14:40 来源:山西日报
   1月30日,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省人大常委会委员。
  省领导骆惠宁、楼阳生、李佳、林武出席会议并在主席台就座。
  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执行主席郭迎光主持会议,大会执行主席胡玉亭、韩强、李俊明、郭海刚、张志川、刘志宏在主席台前排就座。
  全国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副主任薛延忠在主席台就座。
  大会应到省人大代表551人,实到代表530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通过了总监票人、监票人、总计票人名单,随后进行选举。
  根据大会选举办法的规定,本次会议选举结果经主席团确认有效。根据选举结果,孙洪山当选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郭海刚当选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李仁和、李凤岐、武华太、郝权当选省人大常委会委员。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和《山西省组织实施宪法宣誓办法》的规定,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选举产生的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表决通过的省十三届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组成人员、社会建设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杨文)
(责任编辑:邢昊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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