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完成各项议程后,会议闭幕。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骆惠宁出席会议,并向通过任命的人员颁发任命书。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迎光主持。
会议应出席常委会组成人员63人,出席59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和省级人大立法工作交流会议精神,表决通过了《山西省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利用条例》《山西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支持和保障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关于废止《山西省酒类管理条例》《山西省盐业管理条例》的决定;关于批准《太原市养犬管理条例》《大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大同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的决定》《忻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忻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晋中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的决定。
会议对关于深化“放管服效”改革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为总体满意。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名单,决定任命吴伟为山西省副省长。在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组织下,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会议指出,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表彰活动中,我省平顺县西沟村党总支副书记,第一届至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申纪兰同志,被授予“共和国勋章”,这是国家最高荣誉。为了深入学习弘扬申纪兰代表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经省委同意,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决定在全省各级人大代表中开展“向申纪兰学习、做人民好代表”活动,引导全省各级人大代表见贤思齐、争做先锋,用实际行动践行“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庄严承诺。
会议强调,换届以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各位组成人员以高度的政治自觉、饱满的精神状态和良好的工作作风,确保了常委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确保了中央、省委人事安排意图圆满实现。现在到年底只有三个月时间,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已经进入倒计时,要进一步振奋精神、保持定力,精益求精地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全年工作目标和任务圆满完成。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悦娥、高卫东、岳普煜、李俊明出席会议。
省委常委、副省长胡玉亭,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孙洪山,省监察委员会、省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期间,进行了《加强红色遗址保护,充分发挥红色资源作用》专题讲座,举行了列席常委会会议代表座谈会。
(责任编辑:贺佳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