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手笔推出人才新政“12条”
2020-06-04 10:52:38 来源:
山西日报
本报讯(记者陈俊琦)对获得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一、二等奖项目的第一完成单位,配套奖励标准由目前的1:1提高到1:10。对承担国家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等项目的单位,每个项目最高奖励额由6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对新当选“两院”院士、新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和国家级人才计划青年项目者,参照引进同类人才安家费标准,一次性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特殊津贴……
为加快实施人才强省战略,近日,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山西省建设人才强省 优化创新生态的若干举措》,即山西人才新政“12条”,重点围绕压实党管人才政治责任、精准引育急需紧缺人才、激发企业引才育才动力、扩大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完善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全面提升人才服务水平等6个方面,提出12条改革创新举措,着力破解当前人才工作存在的体制性、机制性、政策性、制度性问题,构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优势。
6月3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委人才办、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相关负责人,深入解读《山西省建设人才强省 优化创新生态的若干举措》并回答记者提问。
“12条”是我省继2017年《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之后,出台的又一重要的综合性人才改革政策。主要有六大特色亮点:一是发出重视第一资源最强声音。通过实行人才工作专项述职、专项考核,督促引导各级党委(党组)切实把人才工作摆在“第一位置”,逐级压实“一把手”抓“第一资源”政治责任。二是推动人才引育实现最佳效益。围绕科技和产业需求,采取“项目+人才”模式,采取“一事一议”“一人一策”的办法,精准引进和支持高精尖缺人才及团队发展,真正构建起灵活开放的引才育才机制。三是为企业引才育才提供最大支持。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通过鼓励企业推行市场化薪酬制度改革,对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给予薪酬和中介佣金补助等,激发企业引才育才动力。四是赋予事业单位引才用才最高权限。对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模式进行重构性改革,赋予高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等事业单位自主制定用人计划、自主开展人才招聘等权限,向用人单位放权、为人才松绑。五是给予本土优秀人才最强激励。改革优化省级重大人才计划,建立成果奖励、项目奖励、特殊津贴相结合的优秀人才支持激励体系,进一步挖掘本土人才的潜力,提升本土人才的竞争力。六是全力打造人才服务保障最优环境。致力于打造一流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组建人才服务专门机构,建立人才服务联盟,为人才提供全方位服务,解决其后顾之忧。
山西人才新政“12条”的出台,充分彰显了省委、省政府抓好人才工作的坚强决心和坚定信心,也充分宣示了山西的爱才之心、引才之切、用才之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