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商务厅等12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明确了建立老字号保护体系、健全老字号传承体系、激发老字号创新活力、培育老字号发展动能等四个方面10条主要措施,旨在进一步挖掘我省老字号潜力,加大我省老字号保护与支持力度,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充分发挥老字号在建设自主品牌、全面促进消费、坚定文化自信、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方面的积极作用。
据了解,在建立老字号保护体系方面,提出完善老字号认定体系、强化老字号知识产权保护、加强老字号原址原貌保护;在健全老字号传承体系方面,提出活化老字号文化资源、壮大老字号人才队伍;在激发老字号创新活力方面,提出拓宽老字号经营渠道、推动产品服务技术创新;在培育老字号发展动能方面,提出引导老字号体制机制改革、优化老字号金融服务、推动老字号走出去。
《实施意见》强调,统筹用好商务、文化和旅游等领域资金,鼓励支持各市出台具体的政策文件。发挥老字号行业协会组织功能,广泛吸纳有关政府部门、学术机构、高等院校等专业人才参与老字号工作。支持老字号开展宣传推广,组织老字号企业开展培训交流,形成我省老字号企业百花开放、共同发展的局面。(记者闫杰)
责任编辑:郭永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