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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如何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连续足额缴存达6个月及以上方可申请
2019-07-26 11:03:02 来源:运城晚报

近日,市民段先生致电晚报热线2233366,希望通过晚报向相关部门咨询关于使用住房公积金办理贷款的一些问题。为此,7月22日,记者采访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科室的工作人员。

对于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时间,工作人员回复,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在申请贷款之日前,需连续足额缴存(连续3个月不缴存的视为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达6个月(含)以上的(不含一次性缴存),异地缴存时间可合并计算,便可申请贷款。

借款申请人在办理贷款时,需提供申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或婚姻证明原件、住房消费材料、填写完整的《运城市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审批表》;异地贷款须提供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私营企业缴存职工(自愿提供工资收入证明的)、劳务派遣公司和人力资源公司的缴存职工、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以及异地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要提供最近6个月工资卡银行流水,根据其每个月的固定日期是否有“工资”或“代发”字样,来判断其有无稳定收入及收入多少,收入不稳定的将拒绝其贷款申请。具体项目可前往我市政务服务大厅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窗口咨询,或拨打住房公积金热线12329咨询。

职工申请借款时有5种担保方式,可由借款人自主选择,即房产抵押、售房单位(开发商)阶段性保证加房产抵押、职工联保转房产抵押、有价证券质押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质押。异地贷款适用的担保方式有房产抵押、售房单位(开发商)阶段性保证加房产抵押两种。

在办理时限方面,对于不需要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的贷款申请,自受理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审批工作。对于需要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的,房地产管理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抵押登记手续。

(责任编辑:樊月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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