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记者从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获悉,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当前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总体部署,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市安委办决定从即日开始至12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筑工地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
此次专项行动,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将全面排查建筑工地火灾隐患,对管理范围内的建筑工地进行“全覆盖式”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督促施工企业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认真落实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管理措施。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将责成企业立即整改,确保建筑工地火灾隐患问题全部“清零”。
专项行动加大了对建筑工地临时用房火灾隐患的整治,对排查出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材料搭建的临时用房坚决予以拆除;宿舍建筑材料低于A级、结构不合理、防火分隔不到位的,一律不得员工入住;严禁在宿舍区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严禁在集体宿舍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堆放物品、停放电动自行车;严禁在宿舍内私拉乱接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为电动自行车(电动工具)充电;必须按标准配备灭火器、应急照明灯等消防设施器材。
专项行动期间,市安委会将开展专项督查,对整治工作成效明显的予以通报表扬,对组织治理进度缓慢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导致发生伤亡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记者 申波 通讯员 王清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