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教育局等五部门日前联合印发了《太原市中小学校课后服务实施意见》,对全市中小学校推进课后服务范围、时间、内容、人员及保障措施等提出了具体要求,确保课后服务顺利实施。
太原市中小学校课后服务坚持公益导向,不营利,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课后服务每周开展5天,每天至少2小时,服务对象为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学校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在校学生,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和小学生等亟须服务群体;鼓励学校实行弹性离校制度,分批设定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太原市中小学校课后服务经费采取市县财政补贴和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相结合的方式予以保障,市县财政要将公办中小学校课后服务专项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对低保户、领取最低工资或存在特殊困难家庭的中小学生免收课后服务费。
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