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生态环境厅等多部门联合印发 《山西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选择太原、大同、临汾3个不同类型城市为试点,开展城市减污降碳协同创新。
《方案》提出,到2025年,减污降碳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效率大幅提升,结构优化调整和绿色低碳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减污降碳协同度有效提升。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目标。生态环境持续改善,设区市PM2.5平均浓度降至39微克/立方米以下,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地表水国考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到85%,全面消除劣Ⅴ类断面和城市黑臭水体。
减污降碳将突出工业、交通、城乡建设、农业、生态建设等重点领域。为此,我省将实施12项减污降碳协同增效重点工程。包括全面关停退出炭化室高度4.3米焦炉以及达不到超低排放要求的其他焦炉;首批重点推进国电湖东、晋控同热三期、晋控阳光二期、华能山阴、中煤大同、国能太原6个2×100万千瓦“上大压小”煤电项目建设;实施山西中部城市群散煤清零工程;加快推进钢铁、水泥、焦化行业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城市建成区及周边20千米范围内的钢铁、焦化企业率先实施深度治理;以清徐精细化工循环产业园区、孝义经济开发区、闻喜经济技术开发区等钢铁、焦化产能集中的工业园区为重点,开展园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大力支持电炉短流程炼钢发展,对全废钢电炉炼钢项目执行差别化产能置换、环保管理等政策,鼓励有条件的长流程钢铁企业就地转型发展电炉短流程炼钢,城市建成区长流程钢铁企业要创造条件带头推进短流程炼钢,2025年和2030年,短流程炼钢占比力争分别提升至5%、10%以上;有序推动老旧车辆替换为新能源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鼓励城市建成区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新能源,在城市建成区及周边的钢铁、煤炭、焦化等重点企业探索开展中重型电动、氢燃料电池货车示范应用和商业化运营等。
《方案》明确,各市要结合各自产业特点,至少选择10家重点企业进行减污降碳试点。到2025年,全省要力争推动100家以上重点企业开展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行动,打造“双近零”排放标杆企业。
本报记者 郭丽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