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山西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政协第十三届山西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2023年1月8日政协第十二届山西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山西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山西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1月11日在太原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一、听取和审议政协第十二届山西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二、听取和审议政协第十二届山西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三、列席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四、选举政协第十三届山西省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常务委员;五、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三届山西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政治决议;六、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三届山西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七、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三届山西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提案工作情况报告的决议;八、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三届山西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