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大同市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原主任杨晓芳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3年2月至2021年2月,杨晓芳多次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赠送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购物卡等,折合共计8.75万元。此外,杨晓芳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5月,杨晓芳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 大同市广灵县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原党委书记、理事长王海新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接受宴请问题。2017年至2019年,王海新在没有发放依据的情况下,自立名目,多次违规给联社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发放津补贴,其中王海新个人领取8.77万元;2015年至2021年,王海新多次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此外,王海新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3月,王海新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 大同市煤炭物资转运站原经理杨惠珍违规报销电话费问题。2013年至2018年,杨惠珍利用职务便利,在该公司报销个人电话费共计0.65万元。此外,杨惠珍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3月,杨惠珍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调整其退休待遇,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4. 大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执法监察支队副支队长白新泉操办其女婚宴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20年9月,白新泉操办其女婚宴过程中,违规收受37名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礼金,共计1.85万元。2021年12月,白新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被责令退还违纪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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